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

那些年

看完「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」,覺得這電影是近幾年最好的。搞笑、沒有悶場是基本要求,做到能悸動人心才是最難得。它令人回憶起輕狂的歲月,回想當年我們的青春是怎樣燃燒,讓人會心微笑。特別適合那些宅男女,隱蔽青年觀看,因為他們正在浪費自己的青春。一生人只能經歷一次短暫的青春,你願意把這一瞬花在電腦前嗎﹖

或許,每個人也有一個類似「那」片的故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那一年,因會考成績不佳被原校踢走,我進了一所新的學校。我梳著那個大小便不分裝,架著木板厚的千度近視眼鏡,骨瘦如柴,背著那只裝著一個筆袋的書包,走進一間完全陌生的中學。在操場集隊後,我們的一班回到班房,然後班主任點名。因為身高我坐到班房的最後一張桌子。點名的時候,大家自然是四圍望,看看班裡的同學們是怎樣。我看到左手面前排有一個女生在望著我,我故意低下頭不望她。過了十秒,我才抬起頭偷望她,看見她望回黑板去。

她漂亮、眼睛很大、留短髮,跟片中的女主角一樣美麗而不入俗套。

年少的狂妄自大讓當時那個梳那個大小便不分裝頭,架著木板厚的千度近視眼鏡的我以為自己很帥,吸引對面的女孩看過來。

在這間學校度過了幾個月,跟班裡的同學熟絡起來了,也跟這個女同學熟絡起來了。學校在山上,我們一班同學放學後會一起走路下山再轉坐地鐵,有時候看到她跟其他男生打打鬧鬧,會有說不出的忌妒,甚至想把那些男生踼開。

不知甚麼原因,她對我這個小伙子特別好。有一次在儲物櫃拿課本時,被她看見我的筆袋。
「你的筆袋很醜啊﹗」她跟我說。
「我只在家裡隨手拿一個來用,它是怎麼樣也沒關係吧﹗」我說。
「讓我買一個給你吧﹗肯定比這個好看。」
「這樣子哦,那先謝謝啊﹗」

隔了兩個星期,她遞給我一個筆袋,雖然我覺得筆袋並不好看,但它的意義卻大得不能想像。

對我特別好的例子豈止一個,當我放學後有學會活動,她有時候會等我完成活動,然後一起走下山回家。

她就是很健談和主動關心別人的女生,我這種宅男怎能不被她征服。只要有一天她跟我說話,整天的心情也如浴春風;她一天沒跟我的說話,我的心情也陷入抑鬱。情緒就像歐債危機下的恒生指數波幅一樣,一會兒是陽光普照的峇里海灘,一會兒是十號風球溫黛吹襲下的海旁。

那時候,理科班有一個又酷又帥,又是籃球校隊,迷到不少女生的男生,最近跟她熟絡起來了。有一天我遇到他跟他弟弟在打籃球,年少衝動的我咬牙切齒走過去說要跟他比賽。

「我們來鬥一場吧﹗」
「來吧﹗」他語帶輕視的說。

於是我跟死黨組成一隊和他跟他弟弟一決高下。

他是神射手,我要防守他,決定採用帶點暴力的貼身膏藥式防守,我好像撒隆巴斯般緊貼著他,不讓他有輕易起手的機會。校隊始終是校隊,只要他一有機會起手就能進球。當然,我也並非廢柴,以身高壓倒他,在他們面前走了幾球籃,可惜她沒有在場看到這幾球走籃的英姿。由於我好像吊靴鬼跟著他,他也開始暴燥起來,接連叫了幾下犯規,場內充滿火藥味。

雙方互有領先,最後竟鬥到九比九平手,只要有一方連進兩球就贏。「我不可以輸給他,不能成為他的手下敗將。」心中的戰神這樣對我說。雖然體力差不多到了極限,我還咬緊牙關,你進一球,我又扳平一球,打了三四個回合還沒分勝負。最後還是要多謝我的死黨,在大家快要累死之際,他迴光返照了,連射兩球都中,結束賽事,凱旋而歸。

「好波,下次我們再來一場吧﹗」我伸出友誼之手跟他說。「好啊﹗」他喘著氣跟我握手說。我也跟他弟弟握手,但他弟弟似乎很不服氣的樣子,不肯跟我握手。這一戰的勝利替我打了一支強心針,管你多酷多厲害,我就是能打敗你。

中六的春天,我們的學會要到新界的圍村進行考察,我打電話給她邀請她一起去。她說她不想去,我也沒有勉強她。幾個小時後,她打給我,「這次我決定去啊﹗」「真的嗎﹖那太好了。我們在地鐵站等你,一起坐地鐵去……」

那天早上,我們一班同學在荃灣站集合,然後坐巴士到元朗去。我上了巴士,坐在靠窗的位置,她坐在我旁邊。

「我在家裡排行最小,一直很想有一個弟弟,你給我的感覺很像我的弟弟。」她在開車後十分鐘跟我說。

巴士進入了隧道,我轉頭望向窗外的隧道,但願巴士不要這麼快走出隧道,讓我能在黑暗中不斷的眨眼,試圖用眼簾把眼眶內的眼淚印乾,雖然那點在眼鏡的霧氣騙不了人。在巴士上,我們都靜下來,沒有跟對方說話。

考察後,我們一班人說要找個地方吃東西,她說她有事先走了。她改變主意肯出來考察原來是早有目的。為什麼要跟我說﹖拜託千萬不要跟我說,請讓我繼續喜歡你。

這次之後,我們之間好像多了一幕屏障,我們也很少聊天了。

暑假後,我們都害怕快要來臨的高考,開始比較認真讀一下書。在這間 band 5 學校,每個人都有進大學的雄心壯志,但最後入到的還是小貓三四隻,十隻手指數完。

中七的最後一個上課天,我拿了那部封塵的傻瓜機,買了一筒菲林,跟同學和老師們拍照留念。我也邀請她合照,她挽著我的手臂拍了一張,然後說,「還以為你不會找我合照啊﹗很高興我們可以合照。」「怎會﹖我們永遠是好朋友啊﹗祝你考試順利,前程錦繡。」我客套的說。

我自問是盡了全力溫習和考試,可是高考完結後,我對自己拿到甚麼成績沒有任何把握。放榜的那一天,文理兩班都進了學校圖書館,等候老師派發成績單,大家就像等著被槍斃般坐立不安。終於,老師宣讀我的名字,幸好進來之前已去洗手間,不然褲子已經濕掉了。老師看了一眼我的成績單,然後托一托老花眼鏡,跟我說,「彥璋,考得不錯啊﹗」這時,我放下了一半心頭大石,心想最少不是滿江紅吧﹗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那一年,我十八歲,被婉拒後化悲憤為力量,發奮讀書,考進浸會大學歷史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幾年前,facebook 在香港開始流行,有一天在 facebook 右面「我可能認識的朋友」出現了她的名字和照片,照片裡的她穿著白色的婚紗,笑容燦爛。原來要衷心祝福一個以前喜歡的人,是絕對可能的。

或許……每個人也有一個類似「那」片的故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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