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

房屋政策的進一步分析 (上)

前天和昨天在AM730 看到施永青的文章,討論公共房屋的作用。我以他的論點為框架(framework),進一步分析香港房屋政策的發展。

他的論點是港英政府在70 年代大建公共房屋,為的不是純粹改善居民生活,而是為了協助香港由進出口港轉型為輕工業生產基地。公屋居民只需付低廉的租金,是為對他們生活的補貼,令得工廠的工資壓力減少,增加出口商品的競爭力。

那時候公屋居民是香港經濟的貢獻者,而不是好像今日被看成社會的負擔。


他的論點並沒有新意。這個論述早見於Manuel Castell 1986年出版的論文 "The Shek Kip Mei Syndrome: Public hous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"。文中最重要的論點是公共房屋以「社會工資」"social wage" 型式補貼了工人的生活,令香港的生產成本降低。另外,政府提供了這個房屋安全網,讓中小企老闆更勇於承擔風險。一旦生意失敗破產了也可得到政府房屋和其他福利保障。

文中的論據包括1975 年,工人平均工資是每月149元,而政府對公屋居民的補貼是105元,工人每月實質工資變相增加70%。這種「社會工資」讓工人願意接受較低工資,減少對企業要求加薪的壓力,從而增加企業利潤。(君不見大陸房價大升,現時的加薪壓力極大,大大增加企業成本。)

香港從轉口港轉型為輕工業中心,再轉型為服務業中心,social wage是不是像施生所講失去了補貼居民,讓生產成本降低的作用,而純綷成為保障低下階層有樓可住的政策呢﹖要這一點成立,必須要拿出數據,證明大部分公屋戶都沒有工作,是蛀米大蟲。只要公屋戶有工作,從事各行各業,公屋的低廉租金也令他們可動用的月薪有所提升,客觀上有減輕加薪壓力的作用(儘管薪金主要由供求所決定),某程度上降低企業成本。

無疑,從政府的角度,公屋擔當social wage 的角色已接近蕩然無存,只淪為保障基層市民不致訓街的產品,因為最低工資的提倡正正和social wage 的概念相違背。

總括而言,時至今日,公屋的角色已跟七十年代有所轉變,由一個促進經濟發展為主導的角色,變成一個保障基層以福利為主導的角色。

下一章,我將會從公營和私營房屋市場的關係分析香港的房屋政策何去何從,從而窺探香港年青人未來的置業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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