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1日星期三

把公司生意當作自己生意﹖

今天讀AM730 讀到施永青一文,甚具激勵性,有心創業的人可放在枱頭,以激勵士氣。

這裡我只想說一點,不只一個上司跟我說,你要把你的工作當作是你自己創立的一盤生意,才能做得好。

我非常同意這一句說話。如果真的能把人家的生意當作自己的生意,我100%相信一定做得好。問題是有多少人能做到把人家生意當作自己生意﹖

做不到的關鍵原因有兩個。

第一, 你把人家的生意當作自己的生意,生意做得好,分享的成果是不是成正比﹖如果你做的成績跟你分享的成果不成正比,「把人家生意當作自己生意」這句話只是言語上的激勵,沒有強而有力的東西支持。如果說一說就有效,共產國家應該超級發達,因為毛主席振臂一呼,全國的人也把國家利益當作自己生意,那就超英趕美,大躍進早就成功了。

第二,自己的生意可按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,討好的是消費者,賺蝕貴客自理,與人無尤。但幫人家打工,不單要討好客人,還要討好上司,你能完全按自己喜歡的方式辦事,甚至置公司核心價值不顧嗎﹖我相信沒公司能容得下這些員工。

退一百步想,公司如果沒有完善的激勵制度提供足夠的誘因,即使員工做到「不怕蝕底」,已算是十分好。一個員工願意加班完成工作,把上司分配的工作準時做好,客人滿意不投訴,出了亂子也負責收拾殘局,已是一個極好的員工。

要員工做到「把人家生意當作自己生意」,比「不怕蝕底」層次高得多,就是說公司的利益跟自己的利益有莫大的掛勾,如果公司陷入困境,也要赴湯蹈火,甚至拿出私己錢去挽救公司。這樣的話,公司也有義務在生意滔滔時按比例把利潤分給員工。

一些公司會以送贈方式或以折讓價把股份賣給員工,好讓員工真真正正當家作主,成為公司股東。這樣說,生意如假包換的屬於員工,員工的身家每一天也因他們的表現漲跌。這樣的激勵制度把員工和公司利益緊緊的繫於一線,「把人家生意當作自己生意」這句說話就沒有意義了。老闆沒做好激勵制度,請勿過份苛刻,大言不愧要員工把他的生意當作自己的生意。

自我意識強的人,考慮到上述各點,必定以創業作為目標。同時,正如上文所說,這樣才能自我實現,人生才活得有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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