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

超市霸權存在嗎﹖

自由市場的棈神在於商戶之間的互相競爭,達到價格均衡,消費者和商人各取所需。如果阿信屋的申訴屬實,事件的確有違市場自由競爭原則。

阿信屋以2.7 元賣一罐可樂,被太古可口可樂香港有限公司嫌售價太低,要求把價格提升至$3.8,唯太古仍不滿意加幅,阿信屋拒絕再加價,供應商於是決定停止供應可樂給阿信屋。阿信屋被要求把零售價提升到與超市看齊,懷疑是超市向太古施壓,不可以讓阿信屋的超荀價「頂爛市」。

香港的超市為大財團經營,如百佳是和黃的子公司,惠康是牛奶公司的子公司。他們合起來擁有接近五百多家分店,壟斷香港八成的零售市場份額。超市因貨品採購量和流通量大,他們的供應商如果失去這兩名客人,等於損失大部分的生意,因此這兩家超市擁有絕對壓到性的討價還價能力。

再者,超市由地產商經營,很多超市都開在地產商的物業和屋苑裡。在協同效應的基礎上,超市大有機會進註有利位置,屋苑內有一定數量的住客支持之餘,在租金上的壓力也少了很多,最少大家自己友圍圍喂,有商有量,不怕被業主逼走。

小商戶在這種營商環境下,本身已很難經營,超市如果再用「陰濕招」要供應商逼小商戶提價,等於逼虎跳牆,消費者只能用超市要求的價格買東西,受損害的是普羅大眾。

有得揀,先至係老闆。例如,市面上有不少藥房賣的日用消耗品如洗髮水、沐浴露等比連鎖店如萬寧、屈臣氏便宜。不少精明的家庭主婦寧願走遠一點幫襯藥房,也不幫襯連鎖店,有競爭才是健康的市場。

作為外國超市採購公司的一員,深知大零售商是呼風喚雨的皇帝,多無理的要求,多大幅度的殺價,供應商也只能默默承受。只有巴結著直接接觸客人的大零售商,供應商才能把自己的品牌和產品大範圍的推廣出去,所以他們只能忍氣吞聲。

而在香港這個零售市場,跟外國不同的是,超市賣的大部分是供應商品牌"supplier brand" 的東西,自家品牌的東西很少。甚麼特惠牌、超值牌等自家品牌,都是最下價和基本的產品,利潤不高。

兩大超市主要通過營運品牌的代理(如太古可口可樂有限公司是香港可樂飲品的獨家供應商)或入口商進貨,如即食麵就透過香港日清公司取貨。供應商只須好好宣傳品牌,做好生產和質量控制,出售貨品的責任交給零售商好了。即使是日清這樣的大企業,面對著兩大零售商壟斷市場,也不得不屈服於他們的威脅下。

如果供應商迫小商戶提價,小商戶能不和這些供應商取貨嗎﹖可口可樂、出前一丁等都是香港最受歡迎的產品,品牌代理也花了很多錢在行銷上,小商戶賣這些品牌的產品,無論銷量和品質的風險都非常低。他們不賣這些而賣一些三四線品牌的東西,銷量和品質都無從保證。因為缺乏行銷資源和品質控制的能力,一二線品牌的產品在採購組合上對小商戶尤為重要。

當了解到本港的零售市場後,小商戶可以做甚麼,是不是一點生存空間也沒有﹖我在未來的文章會再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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