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

張五常一篇文章寫大陸打假的問題。他指出冒牌貨的存在對社會有利無害,不應打也。這是跟社會主流相悖的觀點,十分有趣。他的理據是只要買家知道自己是在買假貨,假貨的存在對社會有益無害。

反對假貨的理據主要是怕假貨當真貨賣,有人受騙。但如果買家早知道他們買的是假貨,他們還會反對假貨的存在嗎﹖在羅湖城買GUCCI 手袋,價值二百元,怎樣笨的人也知道自己在買假貨,假貨的存在給消費者多一個選擇,何樂不為﹖

假貨對賣真貨的商家有影響嗎﹖消費者會全走去買假貨而不買真貨嗎﹖他認為假貨的存在對賣真貨的品牌的影響是正面的。它給真貨做了免費宣傳,讓這些外國品牌在國內聲名大噪。
有經濟能力的人,也一樣會買真貨,滿足虛榮感。君不見大陸較富裕的人要買正貨,都紛紛到香港專櫃,這些奢侈品牌生意滔滔,分店愈開愈多,假貨宣傳之效實在居功不少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